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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例

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、残疾赔偿金

  • 发布时间:20.05.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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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中,如故意伤害、交通肇事等案件,有很多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,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,死亡赔偿金、残疾赔偿金(简称两金)往往高达几十上百万,对于整体赔偿金额,是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,也一直是争议的焦点、难点。在2003年之前,两金被理解为精神损失,均不在附带民事诉讼判赔范围。在2003年和2022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“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”中,明确两金必于物质损失,但此规定是否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,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。

现行的法律对两金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:

1、对于附带民事诉讼,法院进行调解时,在不违反自愿、合法的前提下,赔偿范围和数额不受限制。即对于被告人及家属出于取得受害人谅解等目的,即使超过判决标准所作的赔偿,法院不予干涉。

2、对于调解不成的,除被告人确有赔偿能力的以外,原则上不应支持两金的主张。对此,目前必须证明被告人的赔偿能力,对于无赔偿能力的,往往得不到支持。

3、对于因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财产受重大损失,构成犯罪的,根据交通安全法确定赔偿标准。对此,只适用于交通肇事罪,排除了其他犯罪所导致的伤亡。